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《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开启了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的试点工作。随后,2012年和2017年又分别确定了第二批和第三批低碳试点地区。值得注意的是,两次试点名单存在交叉,即武汉市、广州市、昆明市和延安市虽然属于第二批试点城市,但是其所属省份出现在第一批试点名单中。我们参考宋弘等(2019)的做法,如果某一省份实施低碳试点,那么其所辖城市也同时进行试点,并且实施时间定为更早的那次。
数据包含低碳城市名单原始数据和已经整理为面板形式的数据(可用于双重差分模型分析)。
参考文献:郭丰,杨上广,柴泽阳等.低碳城市建设能够提升城市绿色技术创新吗?——来自准自然实验的证据
评论前必须登录!
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