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市公司多个大股东与风险承担企业价值实证分析数据+do代码2013-2022年
2013-2022年数据复刻主要部分内容(见下面介绍)
主要结论基本与文献一致,个别略有差异,仅供学习参考
选取2013-2022年A股上市企业为初始样本,并进行如下处理:
- 剔除金融类企业
- 剔除ST及经营异常企业
- 剔除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10%的样本
- 剔除大股东数量小于2的企业
- 剔除相关数据缺失的样本
- 剔除实际控制人产权性质不能确定样本
指标说明
1、被解释变量:企业风险承担CRT采用企业盈利波动性衡量企业风险承担。ROA为企业相应年度的息税前利润与当年年末资产总额的比值。计算企业盈利波动性时,先对企业每一年的ROA采用行业平均值进行调整,由于我国,上市公司的高管任期一般为三年,所以本文以三年为一个观测时段(第t年到第t+2年,最后结果少两年数据),滚动计算经行业调整后的ROA标准差。
2、解释变量:大股东
根据现行《公司法》,持股比例超过10%股东具有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资格,可能直接影响企业决策。因此,本文将合并一致行动人后持股比例超过10%的股东定义为大股东(MLS)。持股比例在33.34%-50%的股东,虽然不能完全决定公司事务,但对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,属于相对控股股东。本文对大股东进一步划分: TTW为持股比例在[10%,33.34%)区间的非控股大股东数量,THF为持股比例在[33.34%,50%) 区间的相对控股大股东数量,FLS为合并一致行动人后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。
变量类型 |
变量名称 |
符号 |
变量定义 |
被解释变量 | 企业风险承担 |
CRT |
行业均值调整的ROA的三期滚动标准差 |
CRTL |
行业均值调整的ROA的三期滚动极差 |
||
企业价值 |
TQ |
(股权市场价值+债权市场价值)/(股权账面价值+债权账面价值) |
|
解释变量 |
非控股大股东数量 |
TTW |
前十大股东中持股区间在[10%,33.34%)的大股东数量 |
相对控股大股东数量 |
THF |
前十大股东中持股区间在[33.34%,50%)的大股东数量 |
|
第—大股东持股比例 |
FLS |
合并一致行动人后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 |
|
控制变量 |
财务杠杆 |
LEV |
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值 |
企业年龄 |
FAG |
ln(1+企业成立年限) |
|
企业规模 |
LNS |
期初企业总资产的自然对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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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金持有水平 |
CHL |
(货币资金+交易性金融资产)/总资产 |
|
产权性质 |
NPR |
国有控股,NPR=1,非国有控股 NPR=O |
|
市场竞争指数 |
HHI |
采用赫芬达尔指数测度 |
|
企业成长性 |
SGR |
(t期营业收入-t-1期营业收入)/t-1期营业收入 |
参考文献
高磊、晓芳、王彦东. 多个大股东,风险承担与企业价值[J]. 南开管理评论, 2020, 23(5):10.
相关性分析
分组样本均值比较
第二列民营企业,第三列国有企业, 第四列均值差异
第二列非绝对控股,第三列绝对控股, 第四列均值差异
第一大股东与企业风险承担回归结果
多个大股东与企业风险承担回归结果
企业风险承担中介效应检验结果
Sobel检验
大股东数量与企业风险承担CRTL回归结果
Sobel检验
企业风险承担CTRL中介效应检验结果
倾向性得分匹配
固定效应回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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