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市企业僵尸企业识别stata计算代码有结果2009-2020
僵尸企业识别条件:扣除各类补贴后实际利润总额连续若干年之和为负,即:
其中,本文选取T=2(即连续三年)作为基准识别结果。
按照该识别条件,为了计算一家企业的实际利润,需要计算政府补贴和信贷补贴。信贷补贴用最低应付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之差衡量。
在计算信贷补贴时,需要计算每年的最低利率和最低应付利息。其中,最低短期贷款利率可以用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(Loan Prime Rate, 简称LPR),即最优贷款利率数据来表示,但是2013年中国央行才开始实行集中报价机制,本文根据每一年调息前后的时间区间和贷款基准利率,加权平均得到各年不同期限的平均贷款利率。这里假设样本企业的短期贷款期限满足均匀分布,由此将期限为6个月(含)和6个月至1年(含)的贷款基准利率年化平均后得到短期最优贷款利率,计算公式如下:
考虑到长期贷款利息对应的期限皆为1年,长期最优贷款利率为1—3年(含)贷款基准利率、3- 5年(含)、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的算术平均。计算t年的最低应付利息minlxzc:
其中,rs为短期最优贷款利率,rl为长期最优贷款利率,ldfzhj为流动负债所代表的短期借款,cqfzhj为长期负债所代表的长期借款。由此计算出信贷补贴:
其中,lxzc为利息支出。
最后,将净利润减去上述政府补贴与信贷补贴之和,得到扣除补贴后的实际利润:
其中,profit为净利润;govsub为政府补贴。
考虑到在满足总体识别条件的企业中有一部分存续期超过三年,但尚未盈利的创业型企业可能会被错误识别成僵尸企业。若这类企业能连续三年持续获得外部的股权融资,则说明其成长性较好,能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,虽然暂时尚未盈利,但应该从僵尸企业中排除出去,为此,在前面的识别条件之上提出修正条件:排除连续三年净资产持续增加的企业,即排除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:
其中,syzqy为净资产。
利用上市公司数据进行识别时,考虑到退市制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有更加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,需要对上述识别方法略做调整。根据监管要求,上市公司终止上市,一般先从特别处理开始(包括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)。如果被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改善了经营状况,则可申请撤销特别处理(即摘帽);监管机构根据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规定期间内的经营情况,对其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。退市预警、暂停上市和强制终止上市等退市制度,在财务指标和窗口期方面都有硬性规定。如果业绩不佳的上市公司不愿退市,往往会选择进行盈余管理。其常见手法是,通过对会计报表的调整,使公司在某年出现巨额亏损,将利润后移,以使后续年份出现微薄盈利,进而出现两年亏损、一年微利的周期特征。为此,对连续三年扣除补贴后的实际利润总额进行平滑时,将分别对t-2—t年、t-1一t+1年、t一t+2年的三个连续三年的实际利润总额进行加总,若以上三个总和只要有一个小于0,则该企业在t年被识别为是僵尸企业。在前述识别方法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,这一调整降低了上市公司因提前或滞后亏损而被遗漏识别的可能性,而并未改变本文识别方法的基本思路。
参考文献
- 黄少卿, 陈彦. 中国僵尸企业的分布特征与分类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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